第(2/3)页 唯一的胜绩。 便是剿灭几队蛮人斥候... 惨!太惨了! 此般事迹,在关内流传,秦风彻底颜面扫地。 而且,他最年轻千夫长称号,也被王术所取代。 王术破格提升,更换士兵牌,改为表层镀金,其上有虎头图案,刻印‘千夫长’字样,极为威武霸气。 任职千夫长,统兵一千众! 当然...由于人手紧缺,兵肯定不够,他手下只有一起劫掠祭品,回关的三百余众。 另外,刘万林官复原职,重任百夫长。 黄有财与方强等人,也都被王术提拔,拥有了自己的小弟。 入夜。 繁星点点。 王术在自己营地里,大摆酒宴。一旁古筝轻鸣,音律婉转悠扬,正是红枝在弄弦。 另外,还有五十名侍女,个个貌美如花,莺莺燕燕。 “打了这么长时间仗,也该享受享受了。”王术大快朵颐,吃了几口肉,拿起个白馒头啃一口。 如今,彻底吃喝不愁了... “咱们能有今天,全是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,当然...少不了术哥的关照,大家共同敬他一杯。” 黄有财满脸堆笑道。 “你少在这阿谀奉承,瞧你那狗腿子样。”方强鄙视道。 “怎么了?当狗有什么不好么?” 黄有财丝毫不害臊。 如今他当了官,不同往日而语,心中畅快,颇有意气风发之感。 只有酒桌上的燕远,面色颇为惆怅。 “术哥,落霞山一战,我立功也不小吧?为啥他们都当官了,您咋不提拔我?” “诶?” 王术抬眸望来,“你不是说...要带红枝去浪迹天涯么?” “那个...其实,我和红枝商量了一下,我俩不想走了。” 燕远挠了挠头道。 如今外面兵荒马乱,说好听的叫浪迹天涯,不好听的就是到处流浪,去当流民... 哪有在军营里舒坦? 而且经过落霞山一战,燕远深深地被王术折服。他不愿为乾国卖命,但是愿意为王术卖。 “不想走就留下吧。” 王术轻描淡写道。 黄有财则哈哈大笑,一把揽住燕远肩膀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