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永世不见-《大周捉妖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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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几年前的一天,孟浩的爹娘在路边捡到一个在流浪的孩童,将她受到了家里。
孩童不记得自己的名字,于是孟浩的爹娘便给她取名为秀兰。
和坊里的很多人一样,贫苦家的人往往很难讨到老婆。这是他你爹娘在给他做打算,将秀兰收为童养媳。
没有什么对错,一切都围了过日子。
秀兰不会流浪街头,有饭吃,有地方住。至于孟浩,他从小浑浑噩噩,也只是把秀兰当作他的一个玩伴。
孟浩的爹娘在他十三岁的那年,便离开人世。
从此,孟浩接下他老爹的炊饼摊,一直做到现在。凭借赚来的一点银子,两人艰难地在神都生活着。
战乱的时候,没了米面,孟浩就硬着头皮跑出去,去做一些零工,忍饥挨饿拿回来一些粮食,也会和秀兰分享。
终于有一天,北荒军攻入到京城了。
孟浩和秀兰踩在煤炉里,躲过一劫。然而家里的一切,全被洗劫一空。
秀兰对孟浩说:“你把我交出去,换取一些粮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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